年金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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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3/5/10年交
保险责任:
生存年金:被保人合同生效后满5年起及次个保单生效日,给付所缴保费的50%;
被保人若在之后的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成,给付保额的20%;
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65周岁、75周岁、106周岁三种,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
身故保险金:被保人身故,实际所缴保费与身故时保单的现金价值二者取大,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1、投保人年龄在18-60周岁间,发生身故或全残之日起可免交续期保费,合同有效
2、保险期间内,并更投保人后,发生意外身故和全残,不予豁免保险费
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缴
起售额度:每份1000元,趸交10份起售,期交3份起售
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被保险人60/70周岁保单生效起且生存,给付100%保额作为养老金至终身;亦可月领,月领金额为年领金额8.5%。
身份保险金:被保人身故按已交保费与身故时现价二者取大,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1、投保人年龄在18-60周岁间,发生身故或全残之日起可免交续期保费,合同有效
2、保险期间内,并更投保人后,发生意外身故和全残,不予豁免保险费
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28天-70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0-70岁)/3年/5年/10(0-65岁)年缴
起售额度:趸交5万,期交1万
生存责任:
1、灵活取钱:减保取现,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可以一次性领,也可分期领。
2、保单贷款:现金价值的80%,不超过6个月,可仅还息。
3、减额交清:生效满二年后可以办理减额交清,基本保额将会减少,无需再支付保险费。
身故责任:
1、未成年人:已交保费与现价二者取大
2、18-40岁:交费期内:现价与应交保费160%的最高值
交费期外:保额.现价.应交保费160%三者最高
3、41-60岁:交费期内:现价与应交保费140%的最高值
交费期外:保额.现价.应交保费140%三者最高
4、61岁以上:交费期内:现价与应交保费120%的最高值
交费期外:保额.现价.应交保费120%三者最高
产品特色:
亮点一:缴费第二年开始即每年享受泰康卓越的投资收益分红。
亮点二:保单年度第六年支付特别保险金=(10年缴费年交保费)
亮点三:从第七年开始到59岁每年领取保额的20%,60岁开始30%
亮点四:祝寿金(本金全返还)从80岁到89岁(未成年人66岁到75岁),每年返还总保费的10%
亮点五:轻症豁免,彰显泰康人性关怀。投保人可附加投保人轻症重症及身故豁免,投被保人为同一人时也可附加哦,注意是轻症即可豁免哦
亮点六:双身故金,身价体现①乐鑫身故金=总保费-已领取的祝寿金②嘉福1号身故金=18岁到40岁身故,万能账户价值*1.6倍,41岁到60岁身故,万能账户*1.4倍,61岁以上1.2倍
亮点七:财富传承安心享,避债避税(嘉福1号身故金)
亮点八:万能账户保底收益2.5%,连续十多年保持在4.5%-6.5%之间
亮点九:购买即投被保人均享绿通,关联健康优享,让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费有所报
亮点十:购买即可获赠泰康医生一键问医,小病不出门也享名医诊治
产品介绍:
缴费期间:3年
缴费方式:年缴
年金给付方式:月领
年金领取期间:领取20年、至终身(保证领取20年)
投保年龄:30天-62周岁
年金给付:每月领取保险金额的10%
身故/全残:
①、首期年金领取前: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二者取大;
②、首期年金领取后:(已交保费-已领取年金)与(基本保额的24倍-已领取年金)与现金价值,三者取大!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提供三种方式的生存保险金保障,您可以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选择投保其中一种方式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方式一:
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方式二:
自第二十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方式三:
自被保险人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交费期间内,本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在我们收到您交纳的当期保险费后给付。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见9.6)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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